
2025-07-07
大学生小天做梦也没想到,声称要为自己买房子的父亲不仅没给自己买房子,还让自己刚成年就背上了10万元的债务,最终成了被告。近日,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债务纠纷,对小天是否有还款责任进行了认定。
小天的父母在他5岁时离婚,他跟随父亲王强生活。但因王强长期在外做生意,小天便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平常与母亲钟女士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2024年3月,刚满18周岁的小天接到父亲王强的电话,说要为他购买房产,需要他本人签字。小天按照王强要求前往指定的办公室后,王强拿出一张没有任何文字的白纸,要求小天在白纸的右下角签上名字和身份证号。小天签字后,这张纸就被王强收走了,一直过了两个星期,小天都未再收到任何买房的消息。心里有所顾虑的小天将此事通过微信告诉了母亲钟女士。
当日,钟女士便电话联系王强,询问他让小天在空白纸上签名究竟是干什么。王强支支吾吾,一开始并未直接回答,经钟女士再三追问,他才表示说是要给小天买房子,也承认让小天在空白纸上签字的事实。“不会是你要拿小天签字的纸去办理贷款或者担保之类的吧?”面对钟女士的发问,王强解释说没有,钟女士和小天这才放下心来。
然而,2025年1月,法院的一纸传票送至小天手中,随传票送达的还有一份借条,借条上写明“因本人资金周转需人民币拾万元资金不足,向出借人借款到人民币拾万元整,借款期限陆个月……借款日期:2024年3月18日”。该借条左下角借款人签的是王强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并按有手印,而小天的签名和身份证号则出现在担保人那一栏。
小天大吃一惊,自己不仅莫名其妙成为了10万元借款的担保人,还成为了一起诉讼的被告。小天将此消息立刻告知钟女士,两人无奈接受事实,做好应诉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