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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女生为交社保被负债200万 挂名法人陷困境

女生为交社保被负债200万 挂名法人陷困境。在北京工作的李女士因一份社保陷入了一场意想不到的噩梦。她在某公司任职期间,实际控制人张某以“关系好”为由要求她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并承诺这不会影响她的生活。法律意识薄弱的李女士同意了。

女生为交社保被负债200万

然而,张某利用公司大肆举债,导致公司背负巨额债务。直到个人账户被冻结,李女士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原来,在2024年某月,一位债权人已将李女士、公司及张某一并告上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索要200多万元欠款,并申请了财产保全。突如其来的债务和冻结令让李女士的生活陷入困境——父亲常年住院,孩子尚在读书,账户冻结直接影响了一家人正常开支。

收到法院传票后,李女士联系了承办法官,哭诉自己的遭遇。她从未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目前也已离职。法官耐心倾听并安慰了她。为了彻底解决李女士的困境,必须从法律层面厘清责任。随后,李女士提供了审计报告作为证据,证明其与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同时还提供了本案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承办法官迅速行动,确认张某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羁押,且本案涉及的债权人也已向该分局报案。

掌握了这一重要情况后,承办法官主动与债权人沟通,详细说明了李女士“挂名法人”、未参与经营、对债务不知情且已被张某犯罪行为牵连的实际情况,并向债权人送达了李女士提交的证据材料。经过法官细致地释法说理,债权人最终同意并申请撤回了对李女士的起诉及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承办法官随即依法作出裁定,解除了对李女士账户的保全措施,她的生活收支终于恢复正常。

李女士心怀感激,特意从外地寄来两面锦旗,向承办法官表达谢意。法官提醒公众,当前不少市民因法律意识淡薄,轻率担任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一旦公司发生债务纠纷,若无法证明自己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作为股东和法定代表人通常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使能证明自己只是“挂名”,但在对外关系上仍需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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