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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男子持刀跟到法官家中威胁被判刑 寻衅滋事罪获刑八个月

在第九个“7.21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日”到来之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办发布了5个具有代表性的保障法官依法履职的典型案例,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惩治不法行为、切实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坚定维护国家司法权威的态度。

在一起案件中,因对法院判决不满,当事人张某携刀具前往法官居所进行威胁,扬言同归于尽,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4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朱某诉被告张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判决后,张某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张某以无能力给付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2024年8月20日,张某因不满判决结果,来到嘉定法院南翔人民法庭,采取踢踹门禁、咆哮吵闹、阻碍车辆通行以及将未成年家属滞留在法庭等极端方式,严重扰乱法庭正常工作秩序,并扬言伤害法官。随后,张某通过跟踪得知法官居住地址,频繁前往。同年11月9日,张某携带双刃短匕首和单刃短刀,驾驶车辆至法官居所,持续敲击法官家门,并扬言要与法官同归于尽。

在2024年8月20日扰乱法庭秩序情况发生后,嘉定法院迅速启动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派员增援现场稳控处置,确保法庭办公秩序。经反复劝说无果后,法庭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因张某行为扰乱法庭工作秩序,情节较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五日拘留。

张某随后采取跟踪尾随、持械上门威胁等升级手段侵害法官合法权益。嘉定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办获知情况后,第一时间报警并赶往现场协助处置、安抚法官情绪。民警将张某强制传唤至派出所。检察院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认为张某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上海高院强调,良好的办案秩序和安全的工作环境是法官依法履职的重要保障。一切冲击干扰法庭秩序、妨碍审判工作正常运行、侵害法官履职权益和人身安全的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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