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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网红罗大美妹妹:被告人态度嚣张,家属撤诉求严惩

网红罗大美妹妹:被告人态度嚣张,家属撤诉求严惩。7月29日,拥有百万粉丝的反串网红“罗大美”被害案在河南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次开庭。庭审持续4个小时后,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走出法庭后,罗大美的妹妹表示,三名被告依然不承认犯罪事实,态度嚣张,还称被害人家属在网上发声诋毁了他们。由于三名被告没有认罪悔罪的态度,也没有积极赔偿损失的意愿,被害人家属当庭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希望严惩三名被告。

此前报道显示,河南南阳反串网红罗大美本名尚某锋,殁年30岁。检方查明,被告人余某生在与尚某锋交往过程中,得知尚某锋是一名网红,遂产生抢劫、勒索钱财的想法。余某生与沙某姣、杨某多次商议如何实施抢劫和勒索。

检方起诉书指出,2023年7月5日晚,按照余某生的指使,杨某将尚某锋诱骗至南阳市一小区内余某生的租住房内。余某生将尚某锋控制后,伙同其同居女友沙某姣将其转移至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其间多次对尚某锋进行恐吓,胁迫其向沙某姣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账户转账。7月7日凌晨,在向尚某锋索要二百余万元后,余某生在其独处期间将其杀害并掩埋尸体。经鉴定,尚某锋颈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及锐器作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或(并)颈动脉离断、颈椎分离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余某生、沙某娇、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余某生在抢劫被害人财物后,为逃脱法律责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人灭口,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2月28日,该案首次开庭时,余某生称“转账系自愿赠与”“罗大美系意外死亡”,否认勒颈细节,辩称刀刺尸体是为“再看好友一眼”;沙某姣自称“受胁迫参与”,杨某声称“不知是犯罪,以为介绍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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