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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3

官方通报女司机亮证逼迫让路事件 调查结果公布

7月31日以来,网传“农村公路惊现证件侠”“会车遇奔驰女司机亮证逼迫让道”等多条视频引发广泛关注。广西防城港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核实。

经核查,2025年7月22日17时30分许,李某某驾驶白色哈弗SUV,在防城区江山镇某一狭窄村道与驾驶黑色奔驰SUV的侯某某因会车问题发生争议。李某某拒绝退行后,侯某某从车上拿出一本印有“行政执法”字样的证件,并有随车人员说出李某某的姓氏和住址。事后,李某某向有关单位反映问题未获满意答复,于7月31日将其行车记录仪上的视频上传至互联网。

调查组通过走访询问、查阅接报警记录、查询公安信息系统、查看监控视频和行车记录仪、调取执法记录仪记录等方式开展调查。经核实,侯某某28岁,系钦州市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员工,非公职人员。视频中所亮证件是其丈夫黎某(防城港市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目的是吓唬李某某以达到让其退让的目的。该行为在网上曝光后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正依法调查处理。黎某因未妥善保管应由其本人保管的行政执法证件,导致该证件被非法使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涉嫌违反工作纪律,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对其立案调查。

关于侯某某是否存在炫富行为,经核查,她驾驶的奔驰车为2025年1月购买的二手车,购车价17.8万元,首付10万元,贷款7.8万元,车主为其本人。

对于李某某“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经调查,李某某33岁,户籍地址为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某农场,系南宁市某托育机构个体经营者。事发时,侯某某车上两名搭乘人员分别为其父亲侯某海及其年幼妹妹。侯某海家与李某某父母家相距约800米,双方为邻村表亲。侯某海认识李某某及其父母,现场告知侯某某有关李某某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公安机关调查核实,侯某某及其父亲均无“警务通”和其他政法部门所用的查询公民信息工具,不存在现场查询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另据公安系统内部排查,2025年7月以来无任何查询李某某及其父母信息的记录,没有发生通过公安内部查询系统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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