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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3

男女厕位比例不应简单对半分 甘肃立法首明确

甘肃兰州黄河风情线环保公厕外,女性游客排队等候。8月1日起,《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城市公共厕所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比例应当提高到3∶2,在人流集中的场所比例应提高到2∶1。甘肃成为全国首个在地方立法中明确这一比例的省份。

男女厕位比例不应简单对半分

女厕所排长队的现象在公共生活中非常普遍,甚至在一些景区还出现过女游客不得已使用男厕所的情况。通常情况下,由于生理结构的原因,女性上厕所的时间比男性要长,再加上生理期、孕期及照看婴幼儿等特殊情况,女性对厕所的需求时间进一步增加。因此,女厕所排长队并不是女性动作慢或拖延的问题,而是长期以来社会公共资源配置中被忽视的结构性不平等问题。

公共空间设计逐渐形成共识,男女厕位比例不应简单“对半分”,而应根据性别使用特点重新划分。2016年,住建部修改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要求“人流集中的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含小便占位)的比例不应小于2∶1”。2022年,《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发布,鼓励提高女性厕位数量,男女厕位比应达到1:1.5。2024年,国家铁路局发布行业标准公告,修订后的《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规定,候车区男女厕位比例应为1∶2。这些行业标准的调整显示出政策上的善意,一些地方在新建或改建公共厕所时也逐渐提升女厕位占比。例如,2020年故宫博物院将男女厕所比例改为1:2.6,共设置了35个女厕,有效缓解了女厕所排长队的问题。

然而,由于这些标准只是行业性标准,各地在女厕设置方面仍存在较大差异。南京景枫中心商场因厕所改造登上热搜,但改建后的男女厕位比例仅为1:1.3,仍未达到1:2。关于女厕设置,目前的法律法规大都只是比较宽泛的表述。2022年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应当考虑妇女的特殊需求,配备满足妇女需要的公共厕所和母婴室等公共设施”。即将于10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则提出“提高女性厕位配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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