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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洪水过后大量的遗失物可以捡吗 法律提醒勿擅自占有

8月4日13时,北京升级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山区出现山洪、泥石流、滑坡的风险极高。此前一周,潮白河流域的罕见洪水导致北京密云、怀柔等区受灾严重。

暴雨和洪水过后,许多法律问题随之而来。例如,遗失物到底归谁、可以捡拾吗?购买的房屋受损,谁来承担后果?机动车被泡,保险公司会赔吗?被户外广告牌或折断的林木砸伤,责任谁来承担?

洪涝灾害后,街道等公共场所可能散落大量物品,包括遗失的汽车等。有人认为这些物品没人要,捡到了就是自己的。然而,根据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或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权利人可向无处分权人索赔,或在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要求返还原物。拾得遗失物的人应及时联系权利人或交至公安部门,否则可能因侵占承担责任。若从合法渠道购得疑似遗失物,务必留存交易凭证,以防权利人追回时无法举证合理支出。

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地震等属于不可抗力,由此带来的人员和财产受损不涉及赔偿问题。政府和社会各界会施以援手,但这属于救济而非赔偿。对于刚买卖的房屋受损,风险转移取决于是否已经交房。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每次暴雨、洪水灾害中,机动车受损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根据2020年9月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原需单独购买的“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及其附加条款的保险责任已直接纳入主险“机动车损失保险”的保障范围。只要车主投保了商业车险中的车损险,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包括发动机进水导致的损坏,原则上都属于车损险保障范围,保险公司会理赔。但未正常年检的车辆,或涉水熄火后二次启动造成的损坏,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暴雨天,户外的广告牌、树木可能成为安全隐患。一旦被砸伤,户外广告牌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过错推定的损害赔偿责任。他们若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则推定存在过错,应对行人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应保留现场证据,如伤情照片、现场视频,及时报警或联系管理方,依法主张相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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