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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上海再推重磅生育支持政策 促进女性就业与生育平衡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实施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出了一项新的生育支持政策。该政策旨在建立政府、社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生育成本共担机制,强化“生育友好”的价值导向,通过“生育友好岗”+“产假社保补贴”的政策联动,消除女性就业障碍,促进女性高质量充分就业。

根据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子女且单位依法为其落实产假及生育假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享受产假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产假社保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先缴后补”原则执行,采取“一次申领,打包发放”。用人单位可以在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结束后的1年内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6个月补贴。目前人社部门正在开发线上经办系统,预计8月底前可以上线,方便用人单位便捷高效申领补贴。

无论女职工生育的是第几胎,只要经过女职工本人确认,用人单位均可申领产假社保补贴;被派遣劳动者的补贴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申请,并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

此外,通知还鼓励用人单位为产后返岗女职工设置“生育友好岗”,采用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绩效考核等方式,帮助女职工平衡家庭与工作。据统计,自去年12月上海启动“生育友好岗”试点以来,已有超过5000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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