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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

被拘期间病妻溺亡男子起诉公安局 因果关系成争议焦点

59岁的蒋巧云离家外出,跳进了附近公园的池塘。她在浅水区游了两分钟后,站起来向深水区走去,直至被水淹没。蒋巧云是湖南衡阳的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平常由其丈夫曾凡雄照管。她离家出事那天,曾凡雄被羁押在拘留所——衡阳县公安局认定他收购了2台被盗电机,对其行政拘留3日。

被拘期间病妻溺亡男子起诉公安局

此事发生在2023年5月。因为自己被拘留以及妻子死亡一事,曾凡雄先后两次把衡阳县公安局告上法庭。2024年3月,衡阳铁路运输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警方处罚曾凡雄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并违反法定程序,撤销相关处罚决定,判衡阳县公安局赔偿被违法拘留的曾凡雄约1310元。此后的二审维持原判。

被拘期间病妻溺亡男子起诉公安局 因果关系成争议焦点

被拘留一案胜诉后,曾凡雄再次起诉衡阳县公安局,他认为警方违法关押他导致其妻子失去监护而意外死亡,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蒋巧云在丈夫被拘期间意外死亡,其直接原因是对她的照料缺失;其子在得知父亲被拘留的情况下,负有监护母亲蒋巧云的法定义务。因此,蒋巧云的死亡与曾凡雄被违法拘留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法院驳回原告的行政赔偿请求。2025年7月,衡阳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拘期间病妻溺亡男子起诉公安局 因果关系成争议焦点

曾凡雄是衡阳市祁东县人,年轻时曾务农、打工。十多年前,他在县城祁丰社区的自建房一楼开废品收购店,起初收购废纸、塑料等,后来主要收购电动机等废旧机电产品。2023年5月25日,衡阳县公安局关市派出所的民警来到祁东县,将正在家中的曾凡雄带走。原来,四个月前,曾凡雄收购了2台电机——警方认定这2台电机是一起盗窃案的“赃物”,系被犯罪嫌疑人从某矿业公司盗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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