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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婚内强奸案性行为同意成争议焦点 婚姻与性自主权的法律冲突

婚内强奸案性行为同意成争议焦点!“合法夫妻不算强奸”——当内蒙古刘益案的被告人姐姐说出这句话时,舆论场瞬间沸腾。这起即将于8月12日开庭的婚内强奸案,核心争议在于法律盲区:婚姻关系是否天然赋予性行为的合法性?录音证据显示女方未明确反抗能否推翻强奸指控?分居未离婚的状态又该如何定性?

案件时间线显示,2025年3月21日成为关键转折点。刘益因怀疑妻子出轨放置录音设备,录到妻子与他人贬低自己的对话后实施家暴,当晚双方发生性关系。辩护方强调三点:录音未记录女方明确拒绝、事后妻子正常返岗、双方仍处婚姻存续期。但检方指控的核心在于暴力行为与性行为的因果关系——家暴是否构成性同意的撤销?

分居事实成为另一争议点。虽然民法典规定分居期间婚姻关系存续,但最高法《关于审理离婚案件若干问题意见》明确将“分居满两年”作为感情破裂标准。本案中妻子带孩子单独生活的状态,是否构成婚姻实质解体的证据,将直接影响“违背妇女意志”的认定。

刑法第236条对强奸罪的规定并未排除婚姻关系,但司法实践中存在“婚内强奸豁免”的潜规则。最高法1997年白俊峰案判决曾确立“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不构成强奸”的原则,而2000年王卫明案则承认“离婚诉讼期间可构成强奸”。这种差异暴露出法律体系的矛盾:民法典1043条倡导的“夫妻互相忠实”义务,是否包含必须履行性义务的隐形条款?

辩护律师付建坚持无罪辩护逻辑,本质上是对“性义务婚姻观”的维护。其主张“夫妻互享性权利”的论点,与当代刑法强调的“性自主权绝对保护”原则形成尖锐对立。这种冲突在分居状态下尤为凸显——当夫妻事实上已终止共同生活,法律是否还应推定存在持续性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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