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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女嫌犯四年掐点怀孕生三子避刑 如意算盘落空

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近日通过精准监督,将一名利用连续怀孕、恶意规避刑罚的罪犯陈红(化名)收监执行。2025年5月,检察官在社区矫正专项检察中发现异常情况,不久前生完第三子的陈红家中却毫无婴幼儿生活痕迹。

进一步调查发现,陈红的第三子“杜小天”户籍信息变更为其夫姐之子“袁小文”(均为化名)。晋城市城区检察院联合司法局进行了实地查访和约谈。在大量证据面前,陈红最终承认自己早已离婚,目前老大、老二两个孩子由前夫抚养,老三则被送养,她未实际履行哺乳义务。

经审查认为,陈红利用连续怀孕逃避刑罚执行,且已不再哺乳婴儿,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已消失,依法应当收监。于是建议司法局立即向法院提出收监执行建议。近日,陈红被依法送往看守所执行剩余刑期,“以孕避刑”的企图彻底落空。

关于“孕妇”与“犯罪”的问题,不少人可能从影视作品中看到过某女子“因怀孕免于死刑”的情节。事实上,这种说法并不准确。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的“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包括人民法院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被羁押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即使已经人工流产,仍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但如果行为人在怀孕期间实施了犯罪行为,在胎儿出生或流产后才受到羁押审判,则不属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如果其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可以对其适用死刑,包括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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