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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继女要求继承600万遗产遭亲生子拒绝 重组家庭遗产纷争

继女要求继承600万遗产遭亲生子拒绝 重组家庭遗产纷争!父亲离世后留下大额遗产,继女是否有继承权?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近日办结的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对此作出了回答。

程某和妻子姚某是再婚。十几年前,姚某带着女儿姚小某嫁给了育有一子的程某,一家人生活和睦。2024年夏天,程某被确诊为白血病,同年12月去世,留下价值600余万元的房产、股票、基金等遗产。由于程某没有立遗嘱或留下口头嘱托,家庭内部因此产生了纠纷。

程某的亲生儿子程小某认为,姚小某不是亲生子女,不应分得遗产。而姚某则表示,自己与丈夫是合法夫妻,且程某对姚小某视如己出,理应享有继承权。多次协商无果后,姚某带着女儿将程小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查明,自结婚以来,程某一直把姚小某当作亲生女儿对待,陪她写作业、送她上大学,甚至帮她规划工作。在程某病重期间,姚某和姚小某也长时间在病榻前照顾他。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配偶、子女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承办法官向程小某解释,继子女只要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就和亲生子女一样有继承权,并指出程某对姚小某多年的抚养和照顾,使她们之间形成了深厚的亲情。

在法庭调解过程中,法官不仅关注财产分配,更注重修复家庭关系。经过多次沟通,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姚某主动提出,不要求过多的遗产,只需保证基本生活即可。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姚某母女继承遗产共计1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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