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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94年录像厅杀人案凶手被核准死刑 正义迟到但未缺席

1994年录像厅杀人案凶手被核准死刑!1994年5月6日晚,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某村录像厅内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抢劫杀人案。四名年轻男子提出包场要求,女老板何某考虑到丈夫也在场且有50元收入,便答应了。次日零时左右,这四人突然袭击何某夫妇,将他们捆绑并导致何某的丈夫张某死亡。何某屏住呼吸,假装已死。四人随后抢劫财物,并用胶带封住何某四岁女儿的口鼻,致其窒息死亡。陈某1和胡某1还对何某进行了性侵犯,之后逃离现场。

1994年录像厅杀人案凶手被核准死刑

202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该案的刑事裁定书,核准对被告人陈某1、陈某2和胡某1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裁定书显示,同案被告人胡某2已被判刑。三名被告人均来自湖南省隆回县,陈某1生于1972年7月1日,陈某2生于1974年6月29日,胡某1生于1960年3月29日。他们在1994年5月6日策划并实施了这起抢劫杀人案,造成两人死亡,一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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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陈某1在逃期间与贺某2、陈某3预谋抢劫被害人古某1。1998年4月21日,三人到广州市白云区古某1住处,通过暴力手段致其死亡并抢走财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陈某1、陈某2和胡某1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三人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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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陈某1、陈某2和胡某1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强奸罪,且在共同犯罪中均为主犯,应依法严惩。陈某1在逃期间再次犯罪,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法院最终裁定维持原判。

此案发生后,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披露了抓捕和追诉细节。2019年,公安机关发现三名犯罪嫌疑人在湖南附近活动,遂在当地警方协助下将其抓获。尽管部分嫌疑人已过追诉时效,但黄埔区检察院认为案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决定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幸存的女老板何某多年来经历了许多困难,但她坚持等待正义的到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她终于看到了凶手被绳之以法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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