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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个人养老金制度设计根本是什么 提升灵活性与吸引力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增了三种领取情形:一是申请前12个月内,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累计超过本省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是申请前两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三是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加上之前已有的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三种情形,目前共有六种情形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提高了领取的灵活性和制度的吸引力。

作为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通过税收递延等优惠政策,帮助人们为老年生活积累资金,提供额外保障。自2022年11月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城市试点以来,由于个税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参与者,并激发了金融机构的推广热情。

然而,个人养老金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领取不便、支取条件严格、缺乏灵活性以及金融市场缺乏多样化的金融产品等问题。新增的三种领取情形反映了个人养老金制度应具备较高的自由度和保值增值效果。缴存、运作、管理和支取退出等环节越灵活便利,制度越柔性,机制设计越少强制性约束,就越能吸引人们的参与。

个人生命周期中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难以通过金融工程技术进行有效风险定价,因此需要强化制度的包容性和自由度,为人们提供风险缓冲安排和选择空间。现有个人养老金制度可以从市场上的主流产品,如保险公司的年金险等产品中借鉴设计思路。

个人养老金制度必须在应对未来风险和不确定性方面做好相应安排,以赢得人们的信任和参与意愿。这需要服务机构开发更多适合超长期的金融产品,匹配市场需求;同时,设计者需不断拓宽参与、运作、管理和退出个人养老金业务的自由度,提升人们对制度的信任度。提供更多市场自由运作空间,提高个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和保险保障功能,是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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