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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白干7天被辞退?“无薪试岗”冲上热搜 新手段侵害劳动者权益

“无薪试岗”成为一些企业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新手段。据工人日报报道,部分企业在面试后会设置3至10天的所谓“试岗期”,临近试岗结束时,再以“经验不足”或“人岗不匹配”等理由辞退劳动者,并拒绝支付试岗期工资。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时难以证明劳动关系。

试岗期容易让人误以为是试用期,但其实两者有本质区别。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待遇是有保障的,比如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而所谓的“试岗期”则是企业自创的概念,他们将试岗期变成“白用期”,既获得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又不支付报酬,这种做法显然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试岗期属于正式工作期间,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相应的报酬。即使试岗期被视作试用期,也应按照法律要求及时足额支付报酬。以试岗期为借口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这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

遏制“无薪试岗”乱象需要职能部门积极作为,主动出击。虽然不少劳动者通过维权最终拿回了工资或一定金额的补贴,但更有效的措施是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展开专项执法检查,排查违法情形,处理相关人员,震慑侵占劳动者权益者。

面对企业用工套路,劳动者维权过程常受到掣肘。有些用人单位故意清除证据,抹去工作痕迹,将员工移出考勤表和花名册,拒不承认建立劳动关系,增加了维权难度。此外,维权周期长、成本高也是重要原因。媒体曾报道,有的劳动者经过多次奔波后不堪重负,选择放弃维权。有的劳动者则事先保留了工作记录、聊天截图和任务录音作为证据,最终拿到600元试岗补贴。为了维权付出过多或所得甚少,都会让劳动者望而却步。

打着“试岗期”的幌子掩饰不了违法侵权的本质。劳动者应提高警惕,远离陷阱,有关部门也应加强源头治理和严格监管,当好弱势群体的坚强后盾,让“无薪试岗”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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