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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驴友徒步溺亡父母起诉搭子索赔 自担风险被驳回

驴友徒步溺亡父母起诉搭子索赔 自担风险被驳回!刘某在某未正式开发的古道徒步时,与结伴同行的男子韦某骑马过河时被冲走,最终不幸溺亡。事后,刘某父母将韦某、某文体局等诉至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共计85万余元。

驴友徒步溺亡父母起诉搭子索赔

一审法院驳回了刘某父母的诉讼请求。近日,新疆阿克苏地区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法院认为,刘某应自担风险,韦某等人对刘某的死亡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某文体局等对涉事古道也无直接管理责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前,家住深圳的刘某父母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陈某、韦某、某甲公司、某文体局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55259元。

去年8月20日,刘某与他人拼车从伊犁州某县出发到达某村。8月25日,刘某到达某湖后与朱某相识。在某湖露营3天后,两人一前一后向拜城县某山乡出口方向徒步行进。8月28日,两人与韦某相遇,三人先后继续前行。

8月30日,刘某与韦某在一河道处相遇。因水流湍急,两人与路过的牧民联系并与一当地牧民协商,以每匹马800元的价格,由牧民将两人送至出口。牧民骑一匹马,刘某与韦某各骑一匹马,于21时30分到达一河道边,并与朱某相遇,朱某说“过不去”。带路牧民到河边试探后对两人说:“这条河过不去,我们在这里住一晚吧?”对此,刘某表示河边全是石头,不好露营,要求继续前行。牧民、韦某、刘某继续过河,走到河道中间时,湍急河水将三人连同马一起冲走。韦某自救上岸后,因无信号未能拨通报警电话,便到附近树林休息。

次日7时31分,韦某继续往前走,过了某山乡山口后遇到两名工作人员,并通过他们报警。当天9时20分,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进山搜寻,于11时30分在某乡某古道出口2公里处找到刘某尸体。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确认刘某系溺水导致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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