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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男子18次田间偷菜获刑6个月,冤不冤? 贪小便宜吃大亏

近日,江苏一男子因多次偷菜被判刑,此事引发了广泛关注。该男子吴某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收入不稳定。据其供述,第一次盗窃发生在2023年6月2日,在一家保安公司附近的菜地里,他窃取了7根长豆。尽管当时归还了赃物,但这并未阻止他继续行窃,反而助长了他的贪念。

从2024年2月至6月间,吴某累计18次潜入村民的菜地,偷走了包括长豆、南瓜、青辣椒、黄瓜、土豆和玉米在内的多种蔬菜。村民李某因频繁失窃安装了监控摄像头,6月24日凌晨,吴某在偷玉米时被监控拍下。李某骑车追上后报警,并发现吴某自行车上挂着三个装满玉米的袋子。面对质问,吴某起初不愿承认,但最终在监控证据面前承认了偷盗行为。

归案后,吴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警方在其身上扣押到玉米2包(重29.2斤)、空心菜1包(重2斤),并在其住所搜查并扣押了茄子1包(重3.8斤)、辣椒2包(重9.5斤)、南瓜1包(重16.7斤)、土豆2包(重34.3斤)、空心菜1根、长豆3根。部分被盗农作物已发还给被害人。经价格认定,吴某窃得的农作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120元。虽然数额不大,但吴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

法院认为,尽管吴某涉案金额未达“数额较大”,但属于多次盗窃,因此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

法官提醒,莫因贪念毁一生。即使蔬菜瓜果价值不高,也不能窃取。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符合多次盗窃的追诉标准也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因贪念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广大市民也要增强防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来源于:https://news.china.com/socialgd/10000169/20251016/48910854.html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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