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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无社保骑手治病花45万起诉公司 法院判赔32万

外卖骑手白某因病花费医疗费45.2万余元,但因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导致他无法报销。此外,公司也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仲裁裁决后,白某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涉事公司向他支付医疗费31.4万余元、病假工资5976元、二倍工资差额2771.7元。

无社保骑手治病花45万起诉公司

常州市中院于11月10日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双方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公司应当依法为白某参加职工医保,但因公司未履行该义务,导致白某无法获得医保报销,损失应由公司进行赔偿。

白某家住山西吕梁市,去年2月底联系到某外卖平台千灯站点人事,并与站点人事沟通了薪资标准,被告知有车补、打车面试的交通报销等工作待遇。在去年2月29日面试后,他在3月1日通过面试,并录入常州某公司的管理系统。每天早上,站长朱某给骑手开晨会,白某在平台接单和抢单。

常州某公司称,去年3月1日,白某由中介推荐给外卖站点,次日正式开始配送,千灯站点是公司的外卖配送点。该站点由公司进行管理,站长朱某每天安排部分骑手早上9点半到站点进行餐箱消毒等工作,其余工作为骑手自行安排接单,白某上线就开始工作,下线就结束工作。该公司与湖北某公司有合作关系,白某与湖北某公司签订外卖配送协议。

去年4月25日1时15分,白某在昆山某医院因心肌炎、心源性休克、急性心力衰竭、肺部感染、呼吸衰竭、急性肾衰竭入院治疗。去年5月7日,白某在昆山某医院出院时,医嘱为转院进一步手术治疗,他在当天转入上海某医院。去年5月22日,白某出院,医嘱载明全休3个月。去年4月至6月,白某自行垫付昆山某医院的医疗费26.32万余元、上海某医院的医疗费18.8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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