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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白家犯罪集团4人被执行死刑 罪行累累终受严惩

2025年11月3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白家犯罪集团案作出判决,判处白所成、白应苍、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等五人死刑,并附加相应刑罚。一审宣判后,白所成因病去世,其他被告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4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白应苍等人在缅甸果敢地区通过自行修建和合作开发等方式设立多个园区,招揽多名“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伙同这些“金主”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组织和强迫卖淫等犯罪行为。涉案赌资和诈骗资金达290余亿元,导致六名中国公民死亡,多名中国公民受伤。另外,白应苍还参与贩卖和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约11吨。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白应苍组织、领导犯罪集团,为电诈犯罪集团提供武装庇护;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分别组织、领导或参与电诈犯罪集团,构成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诈骗、贩卖及制造毒品等多项罪名。这些被告人的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和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均应严惩。第一审判决和第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白应苍、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的死刑。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罪犯白应苍、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宣判并执行死刑。临刑前,罪犯的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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