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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诸葛亮后人要求撤销猪葛亮商标 历史名人商业化争议

诸葛亮后人要求撤销猪葛亮商标 历史名人商业化争议!广东东莞一家名为“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因法定代表人与历史人物“周瑜”同名,其谐音商标引发自称诸葛亮后人的群体抗议,要求撤销商标并启动维权程序,事件迅速引发全网对历史名人商业化的法律与伦理争议。

诸葛亮后人要求撤销猪葛亮商标

广东东莞“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法定代表人为周瑜,经营范围为食品批发零售。公司名称与“诸葛亮”谐音、法定代表人名与三国人物“周瑜”同名,引发网友调侃“历史恩怨再现”。企业回应称名称属合法注册且非恶意营销,但计划春节后注销公司,强调注销是经营决策而非舆论压力。

自称诸葛亮后裔的群体(包括国内外多名署名代表)发布联合声明,指出“猪葛亮”利用“猪”与“诸”谐音攀附历史名人,违背公序良俗,伤害后裔及公众情感。声明称已发现近200家类似商标或企业名称,要求相关部门撤销注册并加强审核。他们的核心诉求是行政申诉而非法律诉讼:“商标局应更严格审核”,若申诉无果则保留法律手段。

法律界指出,诸葛亮作为历史人物,其名誉权维权主体限于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自称后裔群体跨越1800年血缘,既非法律定义的“近亲属”,也难通过基因鉴定或族谱有效举证身份,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后人及部分律师认为“猪葛亮”违反《商标法》第10条(禁止有害道德风尚或不良影响的标志)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11条(禁止违背公序良俗的名称)。律师丁金坤解读,该名称易引发对诸葛亮形象的贬损联想,可申请宣告无效。公司强调注册合法性的同时回避法律风险,其快速注销动作被舆论视为对潜在风险的妥协。

批评声音认为名称低俗营销,网民质疑“猪”字涉嫌侮辱复姓“诸葛”,伤害传统文化尊严,支持后人维权。有人担忧,若放任此类谐音商标,可能导致历史名人被滥用(如“秦烩食品”),需从审查源头遏制。

一些网友质疑后人身份真实性,要求其提供权威机构认证,强调“千年血缘无法自证”。部分观点认为历史人物属公共文化资源,过度保护或限制创意转化,需平衡文化尊重与商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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