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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91岁老人900多万毕生积蓄遭儿子一家挪用!法院判了↗ 判决归还全部款项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91岁的吕老太因年事已高、行动不便,难以独立管理财产,于2018年至2021年间陆续将900余万元毕生积蓄(包括出售北京房产所得)转账至儿子吕某的银行账户,委托其代为保管。吕某与妻子乔某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这笔钱偿还夫妻共同房产贷款、支付家庭日常开支及房屋装修等。

2022年7月,乔某乙因病去世,她在遗嘱中指定将名下房产50%产权份额及300余万元银行存款由姐姐乔某甲继承,其余财产归丈夫吕某。2024年,吕老太发现委托儿子保管的900余万元已被挪作他用,认为该笔款项是自己给儿子的借款。她以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为由起诉儿子吕某和儿媳的姐姐乔某甲,要求吕某全额偿还,并要求乔某甲在继承乔某乙遗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乔某甲则辩称款项系对吕老太对吕某的赠与,自己无需承担责任。

福田法院审理后认定,该款项无借据及借贷合意证明,不构成借款关系;吕老太及其子吕某均否认款项系赠与,大额养老款推定赠与有违公平,故该款项也不属赠与。结合老人客观情况、母子关系及资金用途,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委托保管的合意,成立保管合同关系。因款项实际被用于吕某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终,法院判决吕某偿还母亲吕老太900余万元;乔某甲在继承乔某乙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对应的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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