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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服装店用AI图当实拍图被判退一赔三 虚假陈述遭重罚

某服装公司利用AI技术生成与实物差异显著的图片,并在消费者询问时虚假陈述,存在明显的欺诈故意,法院判决其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服装店用AI图当实拍图被判退一赔三

3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发布会上披露了这起利用“AI”图片欺诈消费者的案例。钟某通过某购物平台向该服装公司购买两件女士上衣,共支付411元。购买前,钟某询问商家“图片模特和衣服都是实拍的吗”,商家答复“我们店铺的图片都是实物拍摄”,并提供了模特身高、体重及尺码信息。然而,收货后钟某发现实物与宣传图片存在显著差异,两件服装在花纹、版型、造型等方面与图片有明显不同。

经审查,案涉商品图片均系“AI”生成,商品详情页面仅有“AI”图片,没有实物图片或照片,也未有任何说明、提示或标识表明图片是通过“AI”生成的。钟某认为商家构成欺诈,因此诉请退货退款并要求三倍赔偿。

法院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当真实、准确地披露商品或服务信息。经营者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介绍、宣传内容负有审查义务,必须确保所展示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能够客观、准确反映实际情况,不得虚构商品特征。若人工智能生成的信息与商品或服务的实际状况存在显著差异,且经营者未如实告知消费者,导致消费者因错误认识而作出购买决定,则构成消费欺诈。本案中,某服装公司利用“AI”技术生成与实物差异显著的图片,并在消费者询问时虚假陈述,存在明显的欺诈故意,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此次判决是在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人民法院妥善处理新技术应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的一次积极探索。此案确立了经营者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审查义务规则,为经营者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引:技术可以用于美化与展示,但应对消费者进行必要提示与说明,不得逾越“失真”的红线。这一处理既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明确指引,也为经营者合法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划定了行为边界,有助于引导经营主体在技术运用中恪守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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