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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81岁精神病杀人男子被家属接回 引发公众争议

81岁精神病杀人男子被家属接回 引发公众争议!重庆市一名77岁精神分裂症患者冯某甲因持刀杀人被强制医疗4年后,法院依据其81岁高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危险性评估降为0级的诊断,决定解除强制医疗并责令家属严加监管,这一决定引发了公众对司法程序、受害者权益及公共安全的争议。

81岁精神病杀人男子被家属接回

2021年5月,冯某甲因“被害妄想”持自制刀具在忠县某公司内捅刺被害人曹某某胸腹部致其死亡。经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鉴定,冯某甲作案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危险性评估为最高级5级,法院随后决定对其强制医疗。

2026年2月,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复诊评估显示,81岁的冯某甲因严重躯体疾病导致进食、翻身等五项基本生活能力完全丧失,危险性降至0级(无行为能力),认定其不再具有人身危险性。法院据此解除强制医疗,并责令其子履行看管和医疗职责。

受害者家属未在报道中提及后续赔偿或救济措施,引发对司法系统忽视被害人权利的质疑。部分网民呼吁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机制,弥补现行制度缺陷。

尽管法院要求家属“严加看管”,但公众担忧实际监管可能流于形式。过往案例显示,监护人失职可能导致悲剧重演。有观点指出,即便患者丧失行动能力,其潜在心理危险性难以完全排除,且精神疾病存在复发风险。

部分舆论将本案与“精神病免罪”挂钩,认为法律存在漏洞。但法律专业人士澄清:我国《刑法》第18条明确规定,仅当行为人作案时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才不担刑责,且需经严格司法鉴定程序(如本案的两级评估)。类似“装病脱罪”的担忧已被义乌随机杀人案证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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