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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小伙醉酒坠亡父母索赔后续 一审判两人各自赔偿5万元

小伙醉酒坠亡父母索赔后续 一审判两人各自赔偿5万元。刚满18周岁的赵某与叔叔赵某丙、舅舅赵某丁共同饮酒后,被送至酒店入住。不久后,赵某从酒店5楼窗户翻身跳下坠亡。赵某父母将赵某丙、赵某丁及涉事酒店诉至法院索赔173万余元。经法院调解,酒店以3万元和解。

赵某于2006年3月30日出生。2024年8月23日晚上9时左右,赵某与二被告在深圳市宝安区某酒店对面餐馆用餐并饮酒。8月24日0时18分,二被告将赵某送至某酒店入住。8月24日0时49分,二被告离开酒店。1时47分,赵某从酒店5楼走廊尽头的窗户翻身跳下,坠落至相邻的停车场,后被发现死亡。

审理期间,法院依法向某派出所调取了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及监控视频。赵某丙在接受询问时称,因为赵某喝多了,他在酒店门口陪同,直到将赵某扶进房间。赵某丁则称,用餐期间喝了3瓶白酒,赵某喝了大半瓶白酒,当时有一点醉。酒店前台工作人员龙某证实,赵某办理入住时身上有酒味,第一次将其送至房间后通过监控发现其在5楼楼道晃来晃去,还敲其他房间的门,于是又把他带回房间。

法院认为,赵某丙、赵某丁作为共同饮酒的长辈,在明知赵某已呈现醉酒表征的情况下,未采取持续监护、联系家属或安排专人陪护等必要措施,未尽到共同饮酒者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存在过错。赵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行为后果具有认知和控制能力,其自主翻越窗户的行为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主动性,对自己的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赵某丙和赵某丁各自赔偿赵某父母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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