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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中国有力护航民企“轻装上阵” 打破隐性壁垒激发创新活力

5月20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一周年。一年来,中国各地各部门针对民企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持续推动实现更多便利,有力护航民营企业“轻装上阵”。

过去,民营企业长期面临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等方面的隐性壁垒。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写入法律,减少了民营企业的后顾之忧。作为推动法律落地实施的核心牵头部门,国家发改委已出台170余项配套制度措施。这些政策在各地落地生根,如福建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一定比例,确保“一视同仁”;浙江明确要求全省每年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比重不低于70%;河北提出招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不得以特定业绩、奖项作为中标和成交条件。有了更多的政策支持,隐性壁垒不断被打破,各地民企的发展步伐愈发轻松从容,信心也愈加坚定。

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及时听取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的意见建议,解决其反映的合理问题。一段时间以来,各级政府部门通过早餐会、茶话会等形式与民企交流。国家发改委召开了数十场“早餐会”,通过各种方式与民营企业座谈交流上百次。省、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也陆续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超过2万次。近期,比亚迪董事长王传福、小米集团董事长雷军等知名民营企业家频频出现在各省级党政领导的会客厅,反映出当前政企间的良性互动。

民企是中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到,国家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十五五”规划纲要用专章部署“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未来五年,更多科技创新的“火种”有望由民营企业点燃。目前,不少地方已开始部署,释放积极信号。北京今年提出支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京央企等向民营企业开放更多场景,牵引新技术新产品应用;上海金融业优化和丰富民营企业专项金融产品,推进“质量融资增信”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湖北提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在建设资金、人才引进、科技项目等方面对民企予以政策支持。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到新材料、新能源,民企无处不在。外界普遍认为,在民营经济促进法保障下,民企在科技攻坚中将迎来更广阔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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