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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妻子状告丈夫向90后女子转账 请求返还近4800万

5月25日,李女士状告68岁丈夫王先生向90后女子成某转账近4800万元的案件开庭。庭审持续了4小时,双方均委托律师出庭,本人未露面。成某的律师辩称,钱款是公司转账,与本案无关。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未当庭宣判,将择日宣布判决结果。

妻子状告丈夫向90后女子转账

李女士和丈夫王先生都是50后,她起诉丈夫及第三者成某,请求法院判令王先生转给成某的近4800万元无效,并要求成某返还这笔款项。李女士提供的起诉书显示,她和王先生于1986年9月3日登记结婚,婚姻关系一直存续至今。王先生在婚姻期间与成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于2020年2月育有一对儿女。李女士发现王先生在近5年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共计4790.451万元转给了成某,认为这些转账应无效。

妻子状告丈夫向90后女子转账 请求返还近4800万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王先生与这对双胞胎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部分转账材料显示,相关转账单备注信息为“来往款”、“报销”等,成某一天内常收到多笔大额款项,每笔通常为10万、20万、30万或50万元。

王先生表示自己确实和这名90后女子生下一对双胞胎,但妻子李女士知情并同意。他还说,自己从结婚至今没有一张银行卡,只有一张信用卡,平时用钱由李女士负责还款,家里的存款也都由李女士保管。他否认给成某转过账,称公司与对方发生的钱款往来与自己无关。尽管婚内出轨生了双胞胎,但他并未与90后女子一起生活,也从未想过离婚。

庭审中,李女士提交了11组证据,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和男方公司账户高度混同。她的婚生女儿也出庭作证。李女士还出示了男方在公安机关的笔录,证实男方承认通过公司向第三者转了巨额钱款。最初李女士发现的转账记录为1300多万元,后来通过调查令调取流水后,发现实际金额达4790.451万元。她不排除实际金额可能更多。

庭审时,被告一男方律师否认存在给第三者转账赠与的行为,被告二女方律师则称收到的涉事公司转账钱款与本案无关,不在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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