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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广东两地问题 固废处置乱象频发

第三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布了典型案例,通报了广东肇庆市、潮州市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填埋、水产养殖废弃物无序堆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

督察发现,肇庆四会市一些地方长期存在利用坑塘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的问题。一处坑塘累计倾倒填埋约8万吨固体废物,侵占农用地约36亩。取样监测显示,该坑塘水体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为126毫克/升和5.8毫克/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5.3倍和4.8倍。另一处坑塘累计倾倒填埋约4.8万吨固体废物,坑塘水面已被填平,占地面积约18亩,包括农用地17.6亩(含永久基本农田3.8亩)。

在潮州市饶平县,督察组发现大量生蚝开蚝点,蚝壳随意堆放,部分堆放点夹杂大量生活垃圾。12处废弃蚝壳违规堆放点未采取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堆放总量达11万余吨,占地148.3亩,其中农用地44.8亩(含永久基本农田5.6亩)。取样监测显示,堆放点积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2470毫克/升、412毫克/升、31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122.5倍、411倍、154倍。

此外,潮州市潮安区存在非法倾倒工程渣土和装修垃圾的问题。古巷镇一处区域垃圾倾倒量高达40万吨,占地85.7亩,其中侵占农用地约71亩(含耕地2.6亩)。该区域部分坑塘内还被非法倾倒废塑料、废泡沫及生活垃圾。肇庆四会市也存在非法倾倒建筑垃圾问题,东城街道的一处坑塘被非法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倾倒量约11万吨,占地面积约51亩,其中侵占林地13.3亩、草地22.7亩。

督察组认为,肇庆市和潮州市对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日常监管不力,导致非法倾倒填埋问题突出。督察组将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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