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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老人去世远亲获130万遗产 遗产管理人制度显成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典型案例,对实务中的相关争议问题作出明确指引,助力该项制度落地施行。亲人离世后,留下的可能不只是财物,还可能有债务,也会出现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

为了填补遗产处理的空白、最大限度地尊重被继承人意愿,民法典创设了遗产管理人制度。遗产管理人主要负责清理遗产、报告遗产情况、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以及分割遗产等职责。如果履职不当,遗产管理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独居老人葛乙去世时未订立遗嘱,其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均已过世。自2019年起,葛乙的堂弟葛甲夫妇时常上门探望,并在其生病时予以照顾、送医救治。2022年葛乙病逝后,葛甲夫妇又为其操办了丧事,并进行扫墓祭奠。葛乙生前留有房产、存款及保险金等遗产,因其无亲生子女且无其他法定继承人,葛甲夫妇以对葛乙尽了较多扶养义务为由,将担任遗产管理人的辖区民政局诉至法院,要求分得全部遗产。

法院结合二人的扶养照料时长、实际付出等综合评判,认定葛甲夫妇虽不属于继承人范围,但长期对葛乙予以照料,还妥善办理后事等,依法判决二人分得葛乙名下银行存款、保险权益共计130万余元;剩余遗产经区民政局依规申请处置,经法院拍卖、变卖后,所得钱款收归国有并用于公益事业,由区民政局统一管理。

无子女的孤寡老人离世后,遗产处置一直是现实中的难点。过去,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定代理人,非继承人在主张相关权益时往往面临“无人可诉”的程序困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赋予了基层组织或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的法定职责,使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能够进入法律程序处理,有效化解了此前的程序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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