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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中学校长与女教师婚外情后续 虚假证件被判刑

中学校长与女教师婚外情后续 虚假证件被判刑!张某是某中学校长,在合法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相差21岁的女教师李某保持婚外不正当关系。两人购买虚假结婚证欺骗医疗机构,进行了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手术,生育了两个孩子。西宁市某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一审判决书,二人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刑,李某因需抚养两名儿童适用缓刑。

判决书显示,张某出生于1962年,是某中学的法定代表人和校长;李某出生于1983年,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李某入职张某所在的中学后,两人逐渐熟识。自2010年起,张某在合法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李某保持婚外不正当关系。2021年至2023年,两人前往外省某医院进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手术。由于我国法律法规规定该手术适用对象必须是合法夫妻,两人通过联系“办证”电话,提供身份信息及照片,伪造了结婚证,成功骗过医院并生育了两个孩子。

案发后,假结婚证被丢弃。2024年9月,张某接到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同年10月,李某被民警抓获。两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张某在合法婚姻存续期间,李某明知张某有家庭,仍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购买使用虚假结婚证,违反了法律法规,骗取医疗服务达到生育目的。

一审法院指出,结婚证属于国家机关证件范畴。虽然《刑法》对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没有规定入罪门槛,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答复强调,处理此类案件时应综合考虑公文、证件的重要程度、具体用途、造成后果等情节,评估社会危害性。张某和李某作为校长和教师,其行为破坏了国家机关证件管理的公共信用和秩序,违反了公序良俗和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道德准则,影响了教育行业的职业形象和社会声誉,具有多重社会危害性,后果严重。因此,辩护人关于犯罪情节轻微不应认定为犯罪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意见未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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