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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男子婚内出轨生子转账及房产被判返还 婚外赠与无效全额追回

男子婚内出轨生子转账及房产被判返还 婚外赠与无效全额追回。江西新余一男子谢勇在婚内与比自己小18岁的女子陈某交往并生下一子。为了维持这段婚外关系及抚养孩子,谢勇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35万元转账给陈某,并出资73万余元购买房产登记在陈某名下。原配余某发现后起诉要求返还108万元,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陈某辩称自己也是受害者,被男方隐瞒已婚事实,且认为这108万元是抚养费。

谢勇和余某于1997年10月登记结婚,两人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2020年6月,陈某生下一子,经鉴定谢勇是生物学父亲。为了维系这段婚外关系及抚养孩子,谢勇在2021年7月至2023年7月期间分批给陈某转账累计35万元,并在2021年10月全款购买了一套位于新余市渝水区的房产,成交价加契税等合计731489.94元,直接登记在陈某名下单独所有。

今年3月,余某忍无可忍,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赠与无效、返还35万元及房产(折购房款73万余元),并索要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陈某在庭上表示,谢勇在交往初期隐瞒了已婚身份,她直到2023年10月才知道对方未离婚,自认也是受害者,愿意道歉但不同意还钱。她还坚称那35万元是谢勇作为生父给非婚生子的抚养费,房子是给孩子安家的,不能算纯赠与,原配无权追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内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因侵害共有权且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自始无效,原配有权主张全额返还而非仅返还配偶一方份额。此外,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不能成为第三者截留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理由,抚养义务需用父方个人财产承担,且须另案依诉讼确认数额,不得在赠与返还案中抵扣。最终,法院判决确认35万元及房屋赠与无效,陈某需在10日内返还余某共计1081489.94元,驳回其他诉求。

这个案例提醒人们,拿婚内共同财产养情、买房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谢勇瞒着原配转账购房,陈某以“被隐瞒”“孩子抚养费”为由进行辩解,最终法院认定赠与无效,108万元连本带税全部返还。房价跌了亏的是陈某,原配不吃这亏;孩子的抚养费应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不能在这108万元中刨食。婚外情中的财物往来,法律从不保护“不知情”的得利,只维护合法婚姻的底线。男子婚内出轨生子转账及房产被判返还 婚外赠与无效全额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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