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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

成都租房新标准:单间租住不得超2人,新规出台加强管理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明确成都市租赁住房租住标准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规范全市住房租赁活动,明确租赁住房租住标准,并从四个方面出台政策措施以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了租赁住房的最小出租单位应为原始设计的房间,不得隔断室内空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起居室(厅)不得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室、储藏室、车库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也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同时规定单间租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单间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特殊情况除外。

对于出租人,要求其不得违反上述租住标准,并按规定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实际居住人信息。若集中出租房间达到5间以上或居住使用人达到10人以上,则需建立管理制度并申报相关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发布或提供不符合标准的房源信息和服务。互联网平台则需核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和房源必要信息,发现违规信息时应及时删除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市级层面将加强统筹指导,市住建局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完善服务平台等;市公安局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市委网信办与城管执法局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属地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的住房租赁管理,推行“街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确保问题及时解决。行业组织也将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自律管理,促进健康发展。

处理流程方面,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将对网格员、物业服务人报送的情况及群众投诉进行记录并联系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公安机关负责核实租住人员信息,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信息认定是否违反标准。对违反规定的,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整改,并采取记录信用档案、公开曝光等措施,同级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该通知适用于城镇国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赁活动,但不包括直管公有住房、单位自管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民宿等短期住宿经营活动。通知自2026年8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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