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2026-07-24

银行家私吞卖淫团伙头目款项获刑 洗钱罪名成立

近日,曾引起广泛关注的“瑞银前银行家私吞卖淫团伙头目逾1.3亿港元案”迎来最新进展。7月22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驳回了前瑞银副总监孙健荣就其10年监禁刑罚提出的上诉。孙健荣因涉及两项洗钱罪名,涉案金额逾1.34亿港元,于2024年6月被判处总刑期10年。上诉法庭认为,原审法官在量刑上并无原则性错误,量刑亦未明显过重。

银行家私吞卖淫团伙头目款项获刑

2025年9月,香港证监会披露,孙健荣因以“协助跨境汇款”为名私吞内地客户逾1.3亿港元资金并大肆挥霍,已被裁定洗钱罪及藐视法庭罪成立,香港证监会同时宣布终身禁止孙健荣重投金融业界。判决书显示,本案受害人于全利与妻子楼小洁的资金极可能来自有组织的非法卖淫活动,而孙健荣作为专业金融顾问,对资金非法性应当知情。孙健荣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注册牌照,曾任职于汇丰银行,并于2013年12月9日加入瑞银集团香港办事处。

该案源于孙健荣为在瑞银持有联名账户的于全利与妻子楼小洁担任客户顾问。由于两人在内地将人民币汇至香港时遇到困难,因此与孙健荣订立一项安排,以便进行跨境资金转账。根据安排,他们先将资金转入孙健荣所指定的内地银行账户,该等资金随后会被汇至香港并存入该联名账户。在2016年11月至2018年2月期间,涉事客户向孙健荣所指定的内地账户转账超过人民币1.32亿元。尽管孙健荣提供了所谓交易确认书及银行结单,显示汇款已存入该联名账户内,但涉事客户随后发现其中有一大部分转账款项不知所踪。

调查显示,在关键时间,总计超过1.34亿港元的存款被转移至两个属于孙健荣的香港银行账户。法庭裁定,该等被转移的存款属犯罪得益,即孙健荣借欺诈或窃取涉事客户所获取的款项。判决书详细还原了孙健荣在一年半时间里的诈骗手法。2016年11月至2018年2月间,按照孙健荣通过微信发来的账户信息,于全利指示会计人员分37次、跨越14个不同日期,将1.3亿元人民币转入29个内地银行账户——其中一笔500万元人民币直接进入孙健荣本人的招商银行账户。为让于氏夫妇信以为真,孙健荣每次收款后都会通过微信发送表姐池幸心名下汇丰账户的“转账申请”照片,证明“资金已进入香港中转环节”。此外,他每月还会提供伪造的瑞银联名账户对账单,精确模仿瑞银的制式格式、字体甚至防伪标识,仅在核心交易数据上造假。

来源于:https://news.china.com/socialgd/10000169/20260724/49631939.html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