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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任性对企业执法不能放任 权力异化损害营商环境

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企业对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感知往往体现在职能部门和执法人员日常工作是否公正、规范等细节上。如果执法者将手中的权力异化为“创收工具”,不仅会损害职能部门的形象,还会给当地营商环境带来重大影响。

6月27日,湖南省司法厅通报了数起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的典型案例,包括在未制作执法案卷的情况下对企业进行罚款、违反程序规定且未经批准或未出示执法证件开展执法、前日罚款次日才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情形。其中,“摊派被拒后对企业执法”一事尤为引人关注。2023年5月,湖南冷水江市禾青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某与工作人员郭某某到某建筑安装企业,要求企业帮助完成2000元行政处罚任务,被企业负责人拒绝后随即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2024年2月,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及免职处理,郭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类似的违规摊派在现实中时有发生。一些基层单位开展活动、支付超标餐费等账外开支时,要求辖区企业“支持一下”。有的单位存在历史公务接待“不明费用”,找有关企业、协会报销列支。乱摊派还可能表现为上级单位将本级职责内的工作分派给下级,甚至层层加码。例如,在落实“市场主体倍增”计划中,有地方把任务派给乡镇,乡镇再派给村支书,导致村支书名下注册了23家经营主体,其中20家是“空壳子”。

近年来,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上,有关方面多次强调并严肃纠治,取得了不少成效,“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等行为越来越少。但仍需注意的是,有些行为也出现了一些新变种。例如,制造所谓“协调关系费”“公物维修费”等摊派名目,以“自愿”名义掩盖摊派性质。面对这些情况,相关企业、群众大多敢怒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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