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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残联:机关应安排残疾人就业 推动融合就业环境

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例行政策吹风会上,中国残联副主席、副理事长李东梅表示,中国残联将与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共同开展工作,依据《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要求,规定省级和地市级编制达到一定规模的机关和事业单位需制定计划,确保到2027年底至少安排一名残疾人就业。

李东梅提到,2024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定向招录101名残疾人,并为残疾考生提供了一系列便利措施,如降低开考比例、放宽报考年龄至40岁、免交考试费以及提前60分钟进入考场等。这些做法不仅为其他地区提供了示范,也有助于推动用人单位平等对待残疾人,营造良好的融合就业环境。

早在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首次明确提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排残疾人”。根据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相关部门制定了专门办法并提出了具体任务目标。李东梅强调,机关和事业单位应积极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发挥模范作用。

2021年,中国残联联合中央组织部等多个部门发布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对招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目前,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通过各地机关事业单位统一招考或参加残疾人定向招录进入了这些单位工作。

除了定向招录外,落实三年行动计划还包括:县乡两级机关和事业单位需要按照编制总数统筹安排残疾人就业;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确定面向残疾人招录岗位的体检条件;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残疾人时,在保证正常履职的前提下,不得增加不必要的身体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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