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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36岁博士生偷税1200多万获刑5年 利用留学优势走私威士忌

江苏男子龚某某,198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因利用在德国留学和工作的优势伙同他人走私威士忌酒,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16万元。龚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36岁博士生偷税1200多万获刑5年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二审判决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偏重。最终二审法院改判龚某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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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判决书显示,龚某某是江苏常州市人。从2020年起至案发,龚某某利用其在德国留学和工作的优势,伙同黄某某等人通过微信等网络渠道销售欧洲产的威士忌酒,并以个人邮递物品渠道经国内多地口岸走私入境。为了逃避海关监管,龚某某指使黄某某向客户提供虚假小票向海关申报,并要求货主提供多人身份信息、电话、地址作为国内收件信息,采取直邮包税、直邮不包税、直邮包税不包申报等形式,将每个价值900余元至几万元不等的威士忌酒包裹以低报方式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走私上述货物共计偷逃应缴税款12153346.57元,其中黄某某从2021年5月开始参与部分走私,经核定偷逃应缴税款11733904.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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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1日,龚某某和黄某某主动投案。一审期间,龚某某及其控制的公司向一审法院缴纳157万元,黄某某向一审法院缴纳违法所得18万元和预缴罚金18万元。一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龚某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16万元;被告人黄某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追缴两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扣押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均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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