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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坠入浮选槽的大学生与事件调查之问 安全生产管理漏洞

7月23日10时20分许,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选矿厂参观学习浮选工艺过程中,因格栅板脱落坠入浮选槽。经全力施救,6人被救出后,医护人员确认已溺亡。另有1名老师受伤。

坠入浮选槽的大学生与事件调查之问

浮选槽是选矿厂的核心设备之一,内部翻滚着高温(约60度)、含有腐蚀性化学药剂、粘稠矿浆的致命混合物,并且有高速运转的机械搅拌装置。人被卷入其中,几乎没有生还可能,窒息、烫伤、化学灼伤、机械绞杀等任何一项都是致命威胁。

坠入浮选槽的大学生与事件调查之问 安全生产管理漏洞

涉事企业在2月刚更换格栅板,却出现坍塌状况。这一矛盾点引发了关于法律责任界定的争议。企业可能违反《安全生产法》第41条,更换仅5个月的格栅板坍塌暴露出检修造假或设计缺陷,矿浆区未设防护栏也构成违规。

对比平时无员工靠近与学生超员参观的情况,企业未对非工作人员进入危险区域采取管控措施,安全培训流于形式。该公司在2月份还发文称选矿部浮选车间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开展车间内部自检自查和安全培训,并发布“零事故”通报。此次重大事故与其此前的安全文化形成强烈反差,不得不让人质疑其真实性。

学校在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学习时,有责任保障学生的安全。具体到此次事件中,东北大学组织学生前往企业参观,未针对浮采槽等高危区域制定专项预案,是否落实风险评估要求,是否存在放任“参观人数超员工”的混乱场面,这些都不得而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学校因未尽到风险把控义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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