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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

北京将取消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面积限制 新规简化审批流程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宣布,新修订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将于8月1日实施。新规不仅拓展了免于现场核查的范围,还取消了场所面积限制,并简化了制售现场核查要求。

此次修订梳理了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条件,针对不同主体业态在经营场所布局、设备设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细化了现场核查判定标准,提高了审查工作的针对性。

新规扩大了免于现场核查的范围,对于除散装熟食以外的食品销售、食品经营管理类经营项目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从事的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均无需现场核查。这将大幅缩短许可办理时间,提升审批效率,降低企业的时间成本。

新规全面取消了关于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面积、中央厨房食品处理区面积、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处理区面积的限制,不再对专间面积作出要求。食品经营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布局设置,有效降低经营场地的投入成本。

对于散装食品经营,新规降低了准入门槛和经营成本。食品销售经营者对散装熟食进行分切、分装等简单处理只需设立专用操作区即可,不再要求设立专间。如果同时从事冷荤类食品制售和散装熟食销售,可以在冷荤专间内对散装熟食进行分切、分装,无需另设散装熟食简单处理专用操作区。这一举措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上,为相关经营者提供了便利。

新规还对现榨果蔬汁等自制饮品制售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简化简单制售现场核查要求,针对简单制售和自制饮品制售,新规允许根据操作流程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例如,从事拆封、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可不设置初加工场所、切配场所和烹饪场所,减少或不设置原料清洗水池、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从事现榨果蔬汁自制饮品制售,设置专用操作区即可。这一调整更贴合小微企业和新兴餐饮业态的经营特点,有利于经营者灵活高效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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