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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未成年人作恶却从轻处罚,“打了白打”的日子快到头了

8月2日,四川省江油市一未成年人在校外被殴打的视频,在社交平台上得到广泛传播。视频中,施暴者嚣张地表示“你以为我们怕你吗,又不是没进去过”。


8月4日,江油市公安局就此发布通报。通报显示,经调查,7月22日15时许,刘某甲(女,15岁)因与赖某某(女,14岁)发生矛盾,遂邀刘某乙(女,13岁)、彭某某(女,14岁)一起,对赖某某进行辱骂、威胁和殴打。同行人员在现场围观并拍摄视频,后被上传网络。殴打造成赖某某头皮、双膝等多处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未成年人作恶却从轻处罚,“打了白打”的日子快到头了

相信不少网友在看了视频后,在感到气愤的同时也会有几分不解:十几岁的女孩子,为何下手如此之狠?其行为何以如此暴戾?万幸,被害人的伤情“轻微”,但这场暴力带给她的恐惧,恐怕要伴随她很长时间。


看了施暴者的恶行,很多人希望被害人得到公正的同时,也让施暴者长长记性。但从最终的结果看,或许要让一些人失望了。


施暴者年龄不同,公安机关对其处罚方式不一样:刘某甲、彭某某年满14岁,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决定,同时,对二人正按程序开展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的相关工作;刘某乙只有13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对这样的处罚,一些人认为,对施暴者的处罚之轻,与其对受害者的下手之重、影响之恶劣极不相称。那么,根据现行法律,对于打人者的处罚更重一些,可能吗?


先说13岁的刘某乙。根据法律规定,这样的年龄,除了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特定情形,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既不负刑事责任,也不受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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