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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

198亿元严重财务造假,重罚,强制退市 多年虚增营收构成欺诈发行

8月8日收盘后,*ST高鸿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连续多年财务造假,情节严重。同日晚间,证监会宣布对*ST高鸿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经查,*ST高鸿长期开展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大幅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对相关责任主体罚款1.6亿元,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

证监会指出,*ST高鸿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此次对*ST高鸿的重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证券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以及维护证券市场公平秩序的决心。

根据事先告知书,2015年至2023年*ST高鸿通过参与、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198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超7620万元。具体来看,2015年至2021年,*ST高鸿通过子公司高鸿科技参与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江庆组织开展的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该业务供应商和客户均由江庆联系撮合,业务资金、合同、物流单据流转形成闭环,无实际货物流转,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2018年和2020年,*ST高鸿通过子公司高鸿数据和高鸿恒昌组织开展IT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务。2022年和2023年,*ST高鸿及其子公司高鸿数据、高鸿鼎恒、高鸿鼎远组织开展服务器、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

上述行为导致*ST高鸿2015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并且,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2018年至2020年虚假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数据,构成欺诈发行。付景林作为*ST高鸿董事长、时任总经理,知悉、组织实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违法情节严重。江庆为*ST高鸿时任董事曹秉蛟的配偶、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和管理者,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与*ST高鸿构成共同违法,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丁明锋作为*ST高鸿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组织、参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违法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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