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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办婚礼近1年女方不让碰被判返还彩礼 无夫妻之实引争议

办婚礼近1年女方不让碰被判返还彩礼 无夫妻之实引争议!8月1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一起关于彩礼返还的案件。河北一对青年男女举行婚礼后同居11个月,因没有夫妻之实,男方起诉要求女方返还相关财物。法院考虑到双方无夫妻之实这一重大情形,最终判决女方返还彩礼18万元。

办婚礼近1年女方不让碰被判返还彩礼

新郎贺某2000年出生,新娘郭某2002年出生。两人于2021年5月经人介绍订婚,2024年3月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婚礼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由于感情不和,二人于2025年2月开始分居。贺某表示,两人婚前无感情基础,自举行婚礼后同居生活11个月时间未发生性关系。郭某经常以各种理由外出,回家也分床居住,拒绝与贺某发生性关系。贺某无法忍受这种有名无实的婚姻,于今年5月将郭某起诉到河北魏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女方返还相关财物共计25.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男方前后给女方家彩礼款共计20.4万元,女方家返还男方2600元。此外,男方为女方购买“三金”花费21400元,另外还购买了电脑、手机等物品,总计花费1.5万元。女方陪嫁有空调、洗衣机、冰箱、四件套等物品。

法院认为,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故原则上应予返还。但在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时,既要考虑法律规定,也要考虑民间习俗、是否同居、同居时间、是否结婚及过错责任等因素。鉴于原告与被告无夫妻之实这一重大情形,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彩礼18万元,并准许女方带回在男方家的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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