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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女子称姓苟影响工作生活欲改姓 祖姓恢复之路遇阻

8月18日,四川遂宁大英县一位苟姓市民在问政平台上投诉称,由于现名谐音歧义影响了工作生活,希望将苟姓改为敬姓,但未能成功。

女子称姓苟影响工作生活欲改姓

8月20日,大英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公室回复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例外情况包括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以及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经核查,该市民的父亲和祖父姓氏均为“苟”,母亲、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姓氏均非“敬”,因此不属于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的情形。该市民仅因认为现有姓名存在谐音歧义提出变更申请,这一理由不符合上述条款中的“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对此回复,该网友并不满意,再次诉称其祖上本就姓敬,因历史原因改姓,其太祖父已改为敬姓,她只是申请恢复祖姓。她认为申请改回祖姓符合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正当理由。

根据公开报道,2008年荥阳一村里的苟姓村民找出了族谱,证明了苟姓祖上为“敬”,村民们决定集体改姓,在公安机关审批后成功将苟姓修改为敬姓。河南登封市上百名苟姓村民也借鉴他们的做法进行了集体改姓。

8月22日,记者致电大英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关于该市民申请改姓的相关情况已向当事人作出详细解释。由于该市民直系长辈均无“敬”姓,无法定改姓理由,仅是谐音歧义不属于“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反馈称其太爷爷和姑婆(爷爷的姐妹)已姓敬,但由于太爷爷已离世且当事人爷爷一家多年前曾迁过户口,现有档案无法找到当事人和其太爷爷及“姑婆”之间的亲属关系。目前,已告知当事人只要能通过公证、证明或亲缘鉴定等方式证明其直系长辈血亲中有“敬”姓,即可作为改姓依据。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朱雪律师指出,行政机关的回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当前的自然人姓氏取得制度和选择权利遵循随父姓或母姓的原则,也可以选择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本案中,当事人如果不想随父姓,可以选择母姓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由于当前还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敬”姓属于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行政机关不准予改“敬”姓符合法律规定。朱雪律师认为,“苟”姓由来已久,当前国内也有很多姓“苟”的人,以此为由改姓确实很难认定为“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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