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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花千元看演唱会被遮挡!陈小春称退票,主办方回应积极处理中

针对日前其北京演唱会被吐槽舞台装置严重遮挡视线的争议,陈小春6月22日发微博表示:“听劝,会改进,在处理退票了。”随后,主办方回应南都记者:“我们正在积极处理中。”

此前,陈小春“BIGMAN人一个”巡演首站于6月20日晚在北京举行,因巨型舞台装置设计不合理,导致场内多个座位区域的视线被严重遮挡,现场一度出现“退票”的呼声。演出结束后,社交平台上也出现了众多帖子发声吐槽,“一整场没几首歌能看到人在哪里”。有购买了最贵票价1288元的观众向南都记者表示,“整场都在夹缝里找小春”。


社交平台上部分吐槽帖。

有观众花1288元,“整场都在夹缝里找小春”

据当晚现场观众反馈与实拍视频显示,该演唱会舞台标志性设计为一座巨型人形装置。该装置尺寸庞大,在呈“平躺”状态时,其高度已超过一般人的身高,当陈小春在巨人身体范围内演出时,部分观众“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而当装置上半身“坐立”时,其宽大的背部更是完全遮挡住后方观众区域的视线。





从“平躺”到“坐立”状态的巨型人形装置。

当晚,现场有观众大声表示“什么都看不见”,陈小春听见后表示无奈:“这是导演设计的,你们要说,说导演吧。”演唱会尾声,陈小春说道:“首场有很多照顾不到的地方,请大家多多包涵。今天的你们不仅是观众,还是验收官,你们有任何的想法建议,发repo(感想),我们会认真听、认真改。”

次日,第二场演唱会进行了改进。据现场观众反馈,改进措施包括调换视线不佳座位,歌手增加全场走位频率,并在下方增加了屏幕等。当晚,陈小春含泪向观众表示:“不好的我们会改,好的我们还会继续进步。”获得不少观众的理解与支持。


陈小春在第二场演唱会落泪。

不过,作为6月20日首场的观众,花费了1288元买票的小文向南都记者表示,“现在全网都在夸第二天观感变好,但再怎么优化后续场次,也掩盖不了第一天到场观众实打实糟糕的观演感受。我们花最贵的票价,直面场内体积最大的遮挡道具,整场都在夹缝里找小春,第一批粉丝的委屈不该被淡化无视。”

王先生则告诉南都记者,他专门从内蒙古到北京支持陈小春演唱会,购买了两张1288元门票,“前一小时全是背影,找不到人”,除了演唱会门票,交通和住宿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据了解,陈小春“BIGMAN人一个”巡回演唱会出品方为One Fox Ltd.,全程主办方为上海开思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本场主办方为永稻星(北京)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北京站是该巡演的首站,票价划分1288元、1088元、888元、688元、488元共5个档位。

陈小春表示“在处理退票”,主办方回应“正在积极处理中

6月21日第二场演唱会结束后,妻子应采儿发文表示,“陈小春看repo(感想)看太多,结果今天哭超惨。听劝就对了,不然我也一直看不到你人。”

6月22日13时许,陈小春转发应采儿微博:“听劝。会改进。在处理退票了...人一个不是一个人...”



随后,南都记者就此事联系本次巡演全程主办方上海开思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复:“我们正在积极处理中,有结果会与您联系。”记者进一步询问艺人提及“在处理退票”,主办方是否后续会公布具体退票方案,相关负责人回复:“正在积极开展工作。”

针对此次争议,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振武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消费者购买演唱会门票,实质上是与主办方订立了服务合同。“主办方的核心义务是提供一个合理位置、能够正常观看演出的座位。”然而,本次演唱会采用的舞台设计,意味着背面区域的观众从一开始就不可能获得正常的观演体验。“从法律角度看,这已经超出了消费者合理预期的范围。”

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将这种情况认定为“瑕疵履行”。李振武举例,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明确指出:“演唱会门票的高价本应保证更好的视听体验,主办方提供的服务存在明显瑕疵,构成瑕疵履行。”上海某法院也在“柱子票”案件中认定,主办方未提前告知视线遮挡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构成违约。

李振武还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主办方在售票时,如果明知部分座位存在视线遮挡问题,应当作出明确提示和说明。且这种告知不能是一行小字藏在购票页面的角落——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如果主办方没有尽到这一义务,遮挡区域的售票行为本身就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钟欣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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