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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亮证姐处罚书曝光另一当事人引质疑 隐私处理不一惹争议

8月5日,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亮证逼迫让路”事件中的奔驰车女司机侯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这份决定书引发了一些争议,因为其中李先生的姓名和车牌号被公开,而侯某某的部分隐私信息则做了打码处理。

8月6日上午,有媒体注意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写明了涉事双方的车牌号,并公布了发帖网友李先生的真实姓名,再次引起关注。直到当天中午12时37分左右,该决定书才将两人的车牌号以及李先生的真实姓名隐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应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行政处罚决定书详细描述了事件经过:2025年7月22日17时45分许,侯某某驾驶黑色奔驰SUV汽车行驶至防城区江山镇雄饶饭店对面小路时,与对向行驶的白色长城汽车会车过程中与对方驾驶员李某某发生争吵。期间,侯某某拿出一本“行政执法证”并要求对方驾驶员“亮证”,随后向对方出示了该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侯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执行期限为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0日。

针对女司机是否已送去拘留所等问题,江山边境派出所表示具体情况以上级在网上发布的通告与材料为准。

早在8月3日,广西防城港通报称,侯某某所亮证件系其丈夫黎某(防城港市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放在车上的个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黎某因未妥善保管应由其本人保管的行政执法证件,导致该证件被非法使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涉嫌违反工作纪律。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对其立案调查。截至8月6日上午11时,对黎某的最终调查结果尚未公布。

此前报道显示,7月22日下午,李先生在防城港市江山镇一乡村小道与一辆奔驰车会车时,奔驰女司机出示带有“行政执法”字样证件逼迫其让路,同车男子还当面说出他的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事后,李先生向多个部门反映未果后将相关视频发至网络,播放量超千万。7月31日,派出所民警连夜上门,称视频泄露了对方的车牌,侵犯个人隐私,要求他删除视频并道歉。迫于压力,李先生删除原视频后又打码重发,再度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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